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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0 加入收藏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现将《“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都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1月16日 宜都市国土资源局“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年”活动实施方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16日

 

 

 

宜都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2017年国土资源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服务工作,推进高效国土、法治国土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本年度开展“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年”主题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八届一次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服务效能,规范管理、精准履职,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为宜都加快建成“三市三区”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认真履行“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持续开展“项目服务提升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办事审批程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流程清单化。

  1.全面梳理,明确目标。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再提速,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时效,优化服务。

  2.明确职责,切实履职。政务服务科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初审及分转。各业务科室根据分配事项负责后台审核。各乡镇国土便民服务窗口,根据服务指南规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下放到乡镇代办的事项。

  规划科负责按照新修定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进行用地审查,提高审查时效;耕保科负责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做好项目用地复垦方案审查,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征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征地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分类认定被征地农民身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利用科负责加强建设用地审批;收储中心负责提高土地出让供地率;不动产登记科负责提高不动产登记和抵押登记时效;信息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系统维护,整合各类数据录入“一张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3.制定清单,全面公开。严格执行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增加其它事项。制定职责清单,明确部门职责,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要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不让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对受理的材料和服务指南内容要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增加受理材料,根据法规政策变化动态修订服务指南。

  (二)优化服务行为,实现服务效能优质化。

  1.认真分析,找准问题。要认真分析行政审批过程中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的原因,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投诉受理等制度,切实有效的解决审批附件资料繁杂,不一次性告知受理资料,各科室审核程序脱节,故意按承诺办结时间拖延办理等问题。

  2.明确措施,规范优化。

  (1)服务“一站式”。即一次性告知,窗口承办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办理审批事项的条件、要求和材料。一次性受理,对手续齐备的审批事项,由窗口承办人对事项进行审核,不需要申请人到有关科室办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备,但不属应提交的要件资料,可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受理启动审查。一次性办结,由窗口承办人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办理办结手续。全面实现窗口受理、办结“一站式”服务,杜绝体外循环审批,让群众少跑路,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打造“务实、高效、便民”的服务平台。

  (2)审批“一条龙”。申请人在各服务窗口统一填报申请资料,政务服务科审核后统一分转至各科室,实行审批材料电子化流转,相关科室信息共享,同时在线对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一站办理、同步审批、信息互通、统一发证、档案共享”的集中审批运行机制。推进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做到全透明、可核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管理“一张图”。充分利用“一张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行批、供、用、补、查的“一张图”管理,实现“图文合一“的审批能力,优化整合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强化科室协作共享,完善审批各节点间的“连接环”,实现审批各环节无缝对接。规划科在完成用地预审后,将规划红线图、规划审查截图等图件上传至信息平台,征地管理服务中心依据规划审查情况组卷报批,并将获批界线上传至信息平台,收储中心、利用科依据规划审查和用地报批图件实施供地,不动产登记科利用供地红线图套合验收实测图进行登记发证。

  3.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公开制度。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依据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限公开、申报资料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批结果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制度建立,实现助推发展规范化。

  1.推行受理单制度。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初审结束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转交各业务科室进行后续办理,各业务科室根据权责清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

  2.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各责任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依法可延长审批时限的,要按程序办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所有事项在法定办结时限内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3.实行重大问题集体会审制度。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重大问题时,主办科室应组织召开科室会审会,并将会审结果提交局班子会讨论,由局班子会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4.实行考核督办制度。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工作实行按月督查,按季度考核。对履职不力、超时办理、推诿扯皮等现象要实行追责问责。被问责的个人和单位除扣减季度绩效奖外,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国土资源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实行追责问责。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督办,及时公示督查结果,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注重总结宣传。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全面规范管理,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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