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厅主要职责因涉密暂未公布。
二、机构编制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有7家单位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行政类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中心、省荣军医院、武汉军用供应站、厅直属军队离退休干部东湖休养所、厅直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汉口休养所)。
2020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行政编制66人(含公勤3人);行政类事业单位编制40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579人,主要包括: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中心编制10人(厅本级核算)、省荣军医院编制390人、武汉军用供应站编制152人、厅直属军队离退休干部东湖休养所编制13人、厅直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汉口休养所编制14人。
全厅共有离休人员4人、行政退休人员2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5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收入合计80,51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67.61万元,占总收入的83.67%;上级补助收入1,373.50万元,占总收入的1.71%;事业收入10,850.63万元,占总收入13.48%;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20.14万元,占总收入的1.14%(因我厅系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对比,下同)。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支出合计79,72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5.51%;项目支出67,359.96万元,占总支出的84.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18.35万元,占2019年度支出合计的82.31%。其中:基本支出10,42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9,125.66万元,占基本支出87.56%,公用经费支出1,296.32万元,占基本支出12.44%;项目支出55,19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2%。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64.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6.8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7.00%;公务接待费4.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7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81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的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2.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2.32万元,本部门系新组建单位,为使得机构正常运转,本年度购置车辆4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60.64万元,主要用于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4.5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57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766.19万元。其中重点优抚对象集中疗养和抚恤医疗补助项目支出272.54万元,医养康复中心(示范)项目支出1493.65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11万元(其中:办公费51.96万元、印刷费10.73万元、咨询费1.74万元、水费2.16万元、电费24.47万元、邮电费4.76万元、物业管理费1.34万元、差旅费23.06万元、维修(护)费11.65万元、租赁费1.10万元、会议费6.23万元、培训费24.82万元、公务接待费2.63万元、劳务费3.12万元、委托业务费33.04万元、工会经费23.1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其他交通费59.2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有车辆39辆,厅机关11辆,事业单位2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7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1.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8.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2.29万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83.27%,其中:授予小微型企业合同金额1,437.12万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31.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厅项目预算 67359.96 万元,主要
包括退役安置经费48599.45万元(含全省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42974.62万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经费10146.27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经费6825.71万元,其他支出项目经费1788.53万元。因我厅系新组建,所有经费均是从民政厅(含5家事业单位)、人社厅等9家单位划转而来,故无2019年完整预算。我厅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划转项目经费管理,加强项目经费绩效管理,保证了全省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全省军休干部退休工资的正常发放,保证了项目经费顺利执行。2019年底,我厅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对我厅对下转移支付经费及2019年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两个重点开支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管理情况良好(详见附件2和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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