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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253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加入收藏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253号建议的答复

一、我厅主要职责

2020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明确农房建设质量基本标准和抗震设防要求,做好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目前我省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是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

推广乡村建筑风貌研究成果,分鄂西北、鄂西南、江汉平原、鄂东北、鄂东南五个片区,指导全省各县市区编制具有地区民居建筑特征的实用农房建设图集,鼓励群众通过“二维码”自主选择民居样式及施工图纸,引导建设富有湖北传统文化底蕴的美丽农房。各地正积极组织开展建筑工匠培训,充实基层技术力量。远安县结合本地建筑风格编制了特色农房建设户型推广图集,已集中建成两个农房小区;随县为鼓励农户规范住房建设,对选用农房图集方案,并严格按规定施工的,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秭归县以“学党史、办实事”为主题,结合农房建设通用图集推广,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共培训625人;当阳市开办“2021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五期,共培训1600余人。

(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国务院安排部署,我省于2020年10月底正式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已基本完成,所有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已基本完成目前正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房屋及时整治或处置,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培训动员部署。省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010月至今,已召开五次全省联席成员单位视频会议及调度会。各地成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层层召开动员部署和技术培训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推进。二是推进“百日攻坚”行动。2021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21年6月底前做到所有农村房屋排查任务清零、所有预判的危房鉴定清零、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清零。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印发《湖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版)》《湖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版)》,从排查方法、要点,到整治措施、技术,提供整套技术规范,实现安全隐患整治销号的闭环管理。四是强化调研督导2020年12月,组织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深入各地开展调研督导2021年先后3次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调研督导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7次深入基层调研排查整治工作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在湖北日报、中国建设报、农村新报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26次,印发工作简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争取群众及舆论支持。六是督办工作进度。6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每日通报,专人督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整治工作进度,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确保2023年底基本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隐患是继续督促各地加快农房建设图集编制推广工作,将二维码进村入户,供农户选用。三是指导各地加大工匠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和施工安全意识,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支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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