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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0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07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20609号案    由: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三点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宏观经济 主 题 词:提案件人:邓宏兵(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科技厅内    容:  “十八大”以来,湖北省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大、新、快、统、实、好”六大特点。十八大后,特别是疫情以来,湖北省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营商环境政策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政策出台迅速且及时;疫后企业恢复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系列政策急发展之所需;结合湖北发展实际,政策稳扎稳打;营商环境政策效果明显,发展绩效突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体制及机构。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成立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下设5个处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国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财政部负责对标世行牵头我国参与世行评价工作,司法部负责牵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部委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行业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黑龙江、辽宁省设置了专门厅局,北京、上海、天津、河南、四川、安徽、吉林、陕西、湖南、福建、西藏、广西、宁夏、青海等成立了专门处室。湖北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依托省发改委法规处设立办公室(省营商办),市、县成立了相应机构。目前,省营商办专门从事营商环境的工作人员10人(含市州挂职干部5人),17个市州专职人员133人,县市区平均为5人。从机制和运行情况来看,存在系统推进难、上下联动难、长效推进难等问题。基层普遍反应,当前各级营商办只是临时性机构,工作人员大多是临时抽调而来,甚至是兼职工作,队伍不稳定,不利于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议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单设专门工作机构,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办落实。      第二、以市场主体倍增为抓手,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建设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示范区。湖北省市场主体增长迅速,截止到2021年10月,湖北省本年市场主体总量达621.42万户,相比浙江省837.1万户、山东省1266.7万户仍存在一定差距。湖北省“十三五”末市场主体为571.35万户,“十四五”末期要超过千万户,推动湖北省市场主体倍增势在必行。下一步湖北省应聚焦市场主体量质齐升,着力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问题,分类分析,分类推进,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挥大企业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健全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构成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对“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到达市场主体多起来、市场主体大起来、市场主体活起来、市场主体强起来的目标。      第三、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建设乡村营商环境创新先行区。一是要高度重视乡村营商环境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出台专门的乡村营商环境政策,制定和出台湖北省关于支持乡村营商环境发展的管理办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地区产权改革,出台规范性文件明晰农村产权,助力农业现代化和土地流转顺利开展。建立和优化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统一平台,加强产权市场的上下沟通、前后联系,做到“请进来”和“走出去”,形成农村产权信息共享机制。二是要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成长与壮大的环境。针对不同的经营主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如专业大户弱项在于产品单一以及被动参与市场流通与竞争,因此扶持的方向应是鼓励专业大户之间横向联系以及市场信息畅通。三是要结合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资本下乡;鼓励农民工创业,创建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出台优化扶持政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办    法: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09号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该提案充分肯定了全省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建议很中肯,对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委员提出的“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资本下乡”的建议。2021年1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和湖北实际,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牵头,联合7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全省“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发挥“五联五帮”效力、拓展“三乡工程”成效、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促进广大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五大振兴,助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下一步,省乡村振兴局将积极配合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等部门,着力打造“万企兴万村”行动结对帮扶示范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民营企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关于委员提出的“着力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问题,分类分析,分类推进,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和“出台优化扶持政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当前,省乡村振兴局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总体方案》精神,积极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全面了解包联企业用工、生产、营收、税收等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掌握各项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收集包联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在后续工作中,省乡村振兴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在全面了解包联企业相关惠企政策需求的同时,积极了解广大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企业的政策需求,通过企业帮扶活动的有效渠道,积极向省“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工作专班反映及沟通,与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等部门一起,着力推动出台有关针对性优惠政策,不断优化乡村营商环境。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0220609

案    由: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三点建议 

分    类:

经济建设-宏观经济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邓宏兵(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科技厅

内    容:

  “十八大”以来,湖北省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大、新、快、统、实、好”六大特点。十八大后,特别是疫情以来,湖北省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营商环境政策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政策出台迅速且及时;疫后企业恢复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系列政策急发展之所需;结合湖北发展实际,政策稳扎稳打;营商环境政策效果明显,发展绩效突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体制及机构。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成立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下设5个处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国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财政部负责对标世行牵头我国参与世行评价工作,司法部负责牵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部委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行业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黑龙江、辽宁省设置了专门厅局,北京、上海、天津、河南、四川、安徽、吉林、陕西、湖南、福建、西藏、广西、宁夏、青海等成立了专门处室。湖北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依托省发改委法规处设立办公室(省营商办),市、县成立了相应机构。目前,省营商办专门从事营商环境的工作人员10人(含市州挂职干部5人),17个市州专职人员133人,县市区平均为5人。从机制和运行情况来看,存在系统推进难、上下联动难、长效推进难等问题。基层普遍反应,当前各级营商办只是临时性机构,工作人员大多是临时抽调而来,甚至是兼职工作,队伍不稳定,不利于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议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单设专门工作机构,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办落实。
      第二、以市场主体倍增为抓手,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建设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示范区。湖北省市场主体增长迅速,截止到2021年10月,湖北省本年市场主体总量达621.42万户,相比浙江省837.1万户、山东省1266.7万户仍存在一定差距。湖北省“十三五”末市场主体为571.35万户,“十四五”末期要超过千万户,推动湖北省市场主体倍增势在必行。下一步湖北省应聚焦市场主体量质齐升,着力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问题,分类分析,分类推进,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挥大企业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健全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构成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对“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到达市场主体多起来、市场主体大起来、市场主体活起来、市场主体强起来的目标。
      第三、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建设乡村营商环境创新先行区。一是要高度重视乡村营商环境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出台专门的乡村营商环境政策,制定和出台湖北省关于支持乡村营商环境发展的管理办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地区产权改革,出台规范性文件明晰农村产权,助力农业现代化和土地流转顺利开展。建立和优化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统一平台,加强产权市场的上下沟通、前后联系,做到“请进来”和“走出去”,形成农村产权信息共享机制。二是要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成长与壮大的环境。针对不同的经营主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如专业大户弱项在于产品单一以及被动参与市场流通与竞争,因此扶持的方向应是鼓励专业大户之间横向联系以及市场信息畅通。三是要结合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资本下乡;鼓励农民工创业,创建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出台优化扶持政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办    法: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09号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该提案充分肯定了全省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建议很中肯,对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委员提出的“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资本下乡”的建议。2021年1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和湖北实际,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牵头,联合7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全省“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发挥“五联五帮”效力、拓展“三乡工程”成效、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促进广大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五大振兴,助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下一步,省乡村振兴局将积极配合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等部门,着力打造“万企兴万村”行动结对帮扶示范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民营企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关于委员提出的“着力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问题,分类分析,分类推进,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和“出台优化扶持政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当前,省乡村振兴局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总体方案》精神,积极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全面了解包联企业用工、生产、营收、税收等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掌握各项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收集包联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在后续工作中,省乡村振兴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在全面了解包联企业相关惠企政策需求的同时,积极了解广大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企业的政策需求,通过企业帮扶活动的有效渠道,积极向省“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工作专班反映及沟通,与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等部门一起,着力推动出台有关针对性优惠政策,不断优化乡村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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