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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04 加入收藏
各乡镇监管所,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中心):为认真做好全市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以下称年报工作),结合省市工作部署,现就我县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年报工作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分时、分类、分级有序推进,确保市场主体综合年报率不低于全省、

  各乡镇监管所,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中心):

  为认真做好全市2022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以下称年报工作),结合省市工作部署,现就我县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不断提升年报工作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分时、分类、分级有序推进,确保市场主体综合年报率不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其中企业、农专、个体年报率分别不低于96%、98%、99%。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一是完善年报制度,优化登录方式。各所要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契机,切实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供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除纸质年报外,引导其采取“掌上年报”的模式,通过“湖北市场监管融平台”微信小程序,为市场主体提供移动端年报服务;优化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以下称公示系统) 登录方式,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时,大小写均认可通过;增加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方式;遗忘工商联络员信息的,经实名认证后,可允许查询。二是精简报告事项,完善填报设置。总局明确,行政机关已掌握的信息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进行填报,删除行政许可、特种设备情况等填报内容。实现年报填报信息“一屏展示”,提高填报便利度。增加提醒功能,在填报完毕后进行“提交并公示”的提示,避免漏填和未提交情形发生。增加关联带出功能,填报时自动显示上一年度年报内容,个体工商户自行核对信息,发生变化的可进行修改,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点击确认后提交报送,提升报送效率。三是加强业务指导,鼓励网上年报。及时宣传、推广年报填报流程指南,方便个体工商户了解填报方法和失信产生的后果。针对年报难点,可按照总局要求将个体工商户逐步建库,一次录入后每年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确认,最终实现零录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关于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一是持续完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继续实施与人社、科经、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纳入“多报合一”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的参报范围根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登记注册类型判断,由系统自动关联并加挂数据项(海关管理26家企业名单另发)。二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要积极督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应报尽报。三是配合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披露工作。各所要配合科经主管部门,加强大型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要求,对未按规定年报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总局下发的大型企业名单(另发)仅供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开展企业年报工作时参考,不作为行政管理或行政处罚的依据,不作为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四是同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做好水分清理,掌握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真实情况,推动乡村振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年报率是市场主体活跃度的晴雨表,也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县局成立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信用监管股,具体负责年报期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所要充分认识年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其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共同推进年报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年报,信用监管股对年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定期督办,各业务股室结合实际,对口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所要早部署、早安排,不搞冲刺、突击。要坚持“应报尽报”的原则,根据辖区内应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底数按日排期,将任务分解到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年报一户销号一户,处理一户记录一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年报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布年报提示、发放年报宣传折页、上门指导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作用等多种形式,加强年报宣传引导,指导企业掌握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填报操作方法,告知企业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将承担的责任。要结合宣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重点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的政策解读,增强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落实服务举措。各单位应公布年报咨询电话,提供及时咨询服务;在各办事大厅设立年报公示自助服务区,免费提供上网设备,指定专人现场指导服务,要把市场主体是否年报作为服务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指导,提醒市场主体公示年报;设立年报便民服务点,指导市场主体就近年报;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在线帮助市场主体公示年报。

  (五)加强督办通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年报,不得代替市场主体进行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杜绝虚假年报等问题发生。年报期间,县局将对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督促后进单位强化整改落实,全面提升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效能。

  各单位年报进展和经验信息请及时报送,年报工作总结情况请于2023年7月3日前报送县局信用监管股(联系人:王传斌,联系电话:16671001112)。年报结束后,对年报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逐级选送至省局予以表彰。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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