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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栏目: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2-31 加入收藏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鄂办发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考察湖北重要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2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创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着力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统筹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乡村建设新格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乡村建设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15个、示范村300个、美丽庭院示范户15万户。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编制村庄规划。建立县级人民政府领导、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具体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多部门联合、村民参与、规划设计单位技术支持的工作机制,重点绘好村级总平面图、村委会和村民集中安置点图、基础设施图、产业发展图。鼓励县与县之间、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跨区域编制村庄规划,县市区根据地域特色制定规划导则、设计图集和管理要求。到2025年,实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乡村地区规划实现全覆盖。
(二)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发挥村庄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支持县域内以县城为载体就地城镇化,以中心城镇为单元适度集中,有序管控村民自建住房。巩固提升“擦亮小城镇”成果,加强小城镇建设管理。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的绿化美化提升,突出特色打造一批“房前花果香、屋后树隐房、田间不撂荒”的宜居宜业新场景。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对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进行调查建档。
(三)推进乡村示范创建。按照市委“一轴两区五带多线”战略布局,逐步推动“试点示范”向“圈、片、带”转变,打造一批连线成片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四水共治”,打造一批水美乡村示范样本。高质量完成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以三产融合为重点的跨流域、跨区域、跨产业乡村建设。到2025年,将环百里荒农旅融合示范带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将清江流域牧旅融合、沿香溪河流域农文旅融合、沿渔洋河流域茶旅融合、沿沮漳河流域现代农业示范带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
(四)强化农村供水和防汛抗旱保障。对长期干旱季节性缺水、易受冰冻影响供水的地区,加快水源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实施农村供水和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范围,配套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完善农村饮水公司化改革健全农村供水水价机制,配备落实管水员。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长江堤防崩岸、河道和病险水库、涵闸整治,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谋划推进三峡库区特色产业灌区建设。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五)强化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农村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引导减少低质燃煤等传统能源使用,逐步提高农村使用燃气的农户占比,推广适用节能技术及设备,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制冷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户均容量2.2KVA。
(六)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农村骨干路网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美丽宜道”品牌建设,加快建制村通双车道、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有序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积极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乡村站亭达标行动,支持宜都市争创全国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和全省全域公交示范县建设。到2025年,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双通道,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达到70%以上。
(七)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借助“城市大脑”,开发运营“农业小脑”,延伸农业数据链,用数据赋能乡村建设,探索创建“未来乡村”。鼓励各地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支持秭归数字乡村国家试点建设。到2025年,千兆光纤基本实现重点乡镇的通达,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镇区、重点行政村覆盖,打造1个智慧农业试点县和1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
(八)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三峡银岭、三峡物流园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到2025年,打造1个以上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3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3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县,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县域商业综合体、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优化一批农村商业网点,乡乡有寄递综合服务站、村村有综合服务网点。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00个以上,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仓储能力15万吨,打造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中心、鄂西南大型电商物流分拨中心
(九)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继续实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实现农村危房应改尽改。以经营性农房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建新不拆旧”“一户两宅”整治力度鼓励各地对老旧农房和周边环境开展微改造,逐步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统筹建立农村房屋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房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到2025年,全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新建农房70%使用设计图集。
(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以自然村为单元,鼓励采用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等成本低、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工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与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到2025年,开展污水治理的自然村占比达到35%,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十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和厕所粪污处理技术,新建住房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分类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联户治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分散农户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就地就近无害化处理,推广集中连片农户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完善管护制度。加强改厕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到2025年,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整村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村达到90个,按需新建公厕,行政村公厕专人管护达到100%。
(十二)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乡镇垃圾中转站和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村级垃圾收集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行符合村域特点的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处理方式。按照“扫干净、码整齐、畅沟渠”要求,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改善农村生态面貌和人居环境。到2025年,生活垃圾转运至县乡两级处理的自然村达到90%,开展垃圾分类的自然村不低于5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
(十三)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生物发酵床等技术,实现就近或异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处理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农膜回收率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
(十四)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双向流动。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到2025年,纳入教联体的义务教育学校80%以上,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
(十五)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其他县级医院具备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特色科室建设,重点选建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到2025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目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层诊疗量占比65%,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5张。
(十六)提升县城服务乡村能力。发挥县城对乡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平台、资源、服务下沉,增强县城服务“三农”水平。发挥小城镇联系城乡纽带作用,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以清单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2025年,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
(十七)加强养老关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建立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养老助残综合服务机构。在县级建立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体,农村建立老年互助照料中心。支持农村福利院发展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乡镇采取卫生院托管、乡镇联建共建、引进市场主体等方式建设养老机构。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到2025年,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60%,乡镇(街道)至少有1处养老综合服务机构,农村有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100%,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50%。
(十八)着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大力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康养等新业态,积极拓宽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路径,不断增加村集体收入。到2025年,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高于10万元的行政村占比95%以上。
(十九)一体推进共同缔造和筑堡工程。以乡村社区(村湾)为基本单元,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针对乡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项目,鼓励群众通过让地让利、投工投劳、出资出物等形式全面参与,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广泛发动群众共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打造全省共同缔造标杆。推深做实筑堡工程,加快推进组织聚合化、队伍专业化、响应高效化、服务场景化、应用数字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大力培育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力度,确保每个村拥有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把每个村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会组织中,让每个组织都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
(二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强化“领头雁”工程建设,抓好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少数”。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优化农村党员队伍,尽最大可能将有理想、有文化、有技能、有激情,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年轻人吸收到党组织来,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二十一)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屈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使爱国情怀变成报国行动,用民本思想指引服务实践,让求索精神创造人文价值。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家庭文明诚信档案等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健全道德评议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三、政策和要素支持
(一)强化资金保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市级财政通过现有渠道加大乡村建设投入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多元投入乡村建设。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创新金融服务,建立财政、金融、产业“三位一体”联动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做强宜昌美丽乡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级投融资平台,主动对接政策性银行开展融资。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乡村建设领域贷款投放。创新乡村建设领域保险产品。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合理保障用地。每年安排5%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腾挪空间支持乡村建设。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保障农文旅融合发展等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强化人才支撑。发挥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快培育乡村规划、乡村工匠、产业顾问等农村实用人才和管理人员。组织科技人才深入农业农村一线提供科技服务。探索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鼓励企业人才参与谋划乡村建设项目。
(四)引导社会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区域协作、市直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成立市乡村建设行动指挥部统筹组织实施全市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年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实化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展考核评价。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以县为单元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乡村建设年度目标考核、计划制定的依据,提高乡村建设质量和实际效果。每半年开展一次拉练,观摩现场、相互学习、推动工作。
(三)支持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制定乡村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评定标准。建立乡村建设政策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红色美丽村庄、水美乡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

附件:1.宜昌市乡村建设示范镇、村、户创建任务分解表
2.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分年度任务清单
 
附件1            
宜昌市乡村建设示范镇、村、户创建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省级乡村建设示范乡镇(个) 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个) 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万户)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宜都市 1 0 1 12 12 12 0.6 0.6 0.6
2 枝江市 1 0 1 12 12 12 0.6 0.6 0.6
3 当阳市 1 0 1 12 12 12 0.6 0.6 0.6
4 远安县 1 1 0 8 8 8 0.4 0.4 0.4
5 兴山县 0 1 0 8 8 8 0.4 0.4 0.4
6 秭归县 0 1 0 12 12 12 0.6 0.6 0.6
7 长阳自治县 0 1 0 12 12 12 0.6 0.6 0.6
8 五峰自治县 0 1 0 8 8 8 0.4 0.4 0.4
9 夷陵区 1 0 1 12 12 12 0.6 0.6 0.6
10 点军区 0 0 1 4 4 4 0.2 0.2 0.2
合计 5 5 5 100 100 100 5 5 5






附件2             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分年度任务清单
 
序号 建设内容 2023年目标任务 2024年目标任务 2025年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有序编制村庄规划。 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正式名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年度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2024年乡村建设示范村正式名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年度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2025年乡村建设示范村正式名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年度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 塑造乡村特色风貌。 以中心城镇为单元适度集中,有序管控村民自建住房。打造一批“房前花果香、屋后树隐房、田间不撂荒”的宜居宜业新场景。全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新建农房70%使用设计图集。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对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进行调查建档。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3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 按照市委“一轴两区五带多线”战略布局,逐步推动“试点示范”向“圈、片、带”转变,打造一批连线成片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通过示范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四水共治”,打造一批水美乡村示范样本。高质量完成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以三产融合为重点的跨流域、跨区域、跨产业乡村建设。将环百里荒农旅融合示范带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将清江流域牧旅融合、沿香溪河农文旅融合、沿渔洋河流域茶旅融合、沿沮漳河现代农业示范带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畜牧兽医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4 强化农村供水和防汛抗旱保障。 加快水源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实施农村供水和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深化农村饮水公司化改革。开展长江堤防崩岸、河道、病险水库、涵闸、泵站整治,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谋划推进三峡库区特色产业灌区建设。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5 强化乡村清洁能源建设。 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农村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 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户均容量2.2KVA。 市发改委 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宜昌公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6 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加快建制村通双车道、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有序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 实施乡村站亭达标行动,支持宜都争创全省全域公交示范县。 支持宜都市争创全国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县。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双通道,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达到70%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7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支持秭归数字乡村国家试点建设。 借助“城市大脑”,开发运营“农村小脑”,延伸农业数据链,用数据赋能乡村建设,探索创建“未来乡村”。 千兆光纤基本实现重点乡镇的通达,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镇区、重点行政村覆盖,打造1个智慧农业试点县和1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 市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8 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加快三峡银岭、三峡物流园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进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基本实现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乡乡有寄递综合服务站、村村有综合服务网点。 打造1个以上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3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3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县。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00个以上,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仓储能力15万吨,打造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中心、鄂西南大型电商物流分拨中心 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9 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实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做到应改尽改。 对老旧农房和周边环境开展微改造,逐步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 统筹建立农村房屋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房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全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新建农房70%使用设计图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0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 开展污水治理的自然村占比达到35%,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1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推动新建住房、新改厕先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厕所污粪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完善管护制度。加强改厕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以上,整村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村达到90个,按需新建公厕,行政村公厕专人管护100%。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2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建设一批乡镇垃圾中转站和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村级垃圾收集点,推行符合村域特点的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处理方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常态化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生活垃圾转运至县乡两级处理的自然村达到90%,开展垃圾分类的自然村不低于50%,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5%。 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3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实现就近或异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引导与执法相结合,杜绝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直排。 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农膜回收率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 市畜牧兽医中心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4 提升乡村教育服务能力。 每个县市建设1个示范性教联体。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4%以上。20%县市区通过国家或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 县域范围内教联体建设全面推行。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40%县市区通过国家或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省卫健委年度考核要求。 全市纳入教联体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80%。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以上。60%县市区通过国家或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5 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3家,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等地县级医院创成三级医院。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3张。 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4家,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等地县级医院创建三乙医院。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4张。 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5家,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等地县级医院创成三乙医院。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5张。 市卫健委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6 强化县城服务乡村能力。 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 推动平台、资源、服务下沉,增强县域服务“三农”的水平。 全市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7 加强养老关爱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建立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养老助残综合服务机构。在县级建立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体,农村建立老年互助照料中心。 支持农村福利院发展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乡镇建设养老机构。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60%,乡镇(街道)至少有 1 处养老综合服务机构,农村有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100%,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50%。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8 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康养等新业态,积极拓宽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路径,不断增加村集体收入。到2025年,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高于10万元的行政村占比95%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19 一体推进共同缔造和筑堡工程。 针对乡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项目,鼓励群众通过让地让利、投工投劳、出资出物等形式全面参与,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广泛发动群众共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打造全省共同缔造标杆。推深做实筑堡工程,加快推进组织聚合化、队伍专业化、响应高效化、服务场景化、应用数字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大力培育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力度,确保每个村拥有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把每个村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会组织中,让每个组织都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 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市筑堡办) 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0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强化“领头雁”工程建设,抓好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少数”。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优化农村党员队伍,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市委组织部 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1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弘扬屈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让求索精神创造人文价值。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家庭文明诚信档案等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2 强化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支持乡村建设。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创新金融服务,建立财政、金融、产业“三位一体”联动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做强宜昌美丽乡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级投融资平台。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乡村建设领域贷款投放。创新乡村建设领域保险产品。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市地方金融局、银保监宜昌分局、市财政局、人行宜昌中心支行 宜昌美丽乡村投资公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3 合理保障用地。 每年安排5%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腾挪空间支持乡村建设。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保障农旅融合、文旅融合等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4 强化人才支撑。 发挥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快培育乡村规划、乡村工匠、项目辅导员、产业顾问等农村实用人才和管理人员。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组织科技人才深入农业农村一线提供科技服务。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鼓励企业人才参与谋划乡村建设项目。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5 引导社会参与。 将乡村建设纳入区域协作、市直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 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6 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市乡村建设行动指挥部统筹组织实施全市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年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实化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7 开展考核评价。 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以县为单元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乡村建设年度目标考核、计划制定的依据,提高乡村建设质量和实际效果。每半年开展一次拉练。 市委农办、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28 开展示范创建。 制定乡村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评定标准。合力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红色美丽村庄、水美乡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美丽乡村。增强乡村建设社会知名度。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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