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县市区 | 省级乡村建设示范乡镇(个) | 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个) | 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万户)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宜都市 | 1 | 0 | 1 | 12 | 12 | 12 | 0.6 | 0.6 | 0.6 |
2 | 枝江市 | 1 | 0 | 1 | 12 | 12 | 12 | 0.6 | 0.6 | 0.6 |
3 | 当阳市 | 1 | 0 | 1 | 12 | 12 | 12 | 0.6 | 0.6 | 0.6 |
4 | 远安县 | 1 | 1 | 0 | 8 | 8 | 8 | 0.4 | 0.4 | 0.4 |
5 | 兴山县 | 0 | 1 | 0 | 8 | 8 | 8 | 0.4 | 0.4 | 0.4 |
6 | 秭归县 | 0 | 1 | 0 | 12 | 12 | 12 | 0.6 | 0.6 | 0.6 |
7 | 长阳自治县 | 0 | 1 | 0 | 12 | 12 | 12 | 0.6 | 0.6 | 0.6 |
8 | 五峰自治县 | 0 | 1 | 0 | 8 | 8 | 8 | 0.4 | 0.4 | 0.4 |
9 | 夷陵区 | 1 | 0 | 1 | 12 | 12 | 12 | 0.6 | 0.6 | 0.6 |
10 | 点军区 | 0 | 0 | 1 | 4 | 4 | 4 | 0.2 | 0.2 | 0.2 |
合计 | 5 | 5 | 5 | 100 | 100 | 100 | 5 | 5 | 5 |
序号 | 建设内容 | 2023年目标任务 | 2024年目标任务 | 2025年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有序编制村庄规划。 | 按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正式名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年度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 按2024年乡村建设示范村正式名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年度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 按2025年乡村建设示范村正式名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年度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2 | 塑造乡村特色风貌。 | 以中心城镇为单元适度集中,有序管控村民自建住房。打造一批“房前花果香、屋后树隐房、田间不撂荒”的宜居宜业新场景。全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新建农房70%使用设计图集。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对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进行调查建档。 | 市住建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3 |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 | 按照市委“一轴两区五带多线”战略布局,逐步推动“试点示范”向“圈、片、带”转变,打造一批连线成片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通过示范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四水共治”,打造一批水美乡村示范样本。高质量完成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以三产融合为重点的跨流域、跨区域、跨产业乡村建设。将环百里荒农旅融合示范带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将清江流域牧旅融合、沿香溪河农文旅融合、沿渔洋河流域茶旅融合、沿沮漳河现代农业示范带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畜牧兽医中心 |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4 | 强化农村供水和防汛抗旱保障。 | 加快水源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实施农村供水和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深化农村饮水公司化改革。开展长江堤防崩岸、河道、病险水库、涵闸、泵站整治,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谋划推进三峡库区特色产业灌区建设。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5 | 强化乡村清洁能源建设。 | 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 建设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农村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 | 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户均容量2.2KVA。 | 市发改委 | 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宜昌公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6 | 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 加快建制村通双车道、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有序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 | 实施乡村站亭达标行动,支持宜都争创全省全域公交示范县。 | 支持宜都市争创全国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县。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双通道,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达到70%以上。 | 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7 |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 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支持秭归数字乡村国家试点建设。 | 借助“城市大脑”,开发运营“农村小脑”,延伸农业数据链,用数据赋能乡村建设,探索创建“未来乡村”。 | 千兆光纤基本实现重点乡镇的通达,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镇区、重点行政村覆盖,打造1个智慧农业试点县和1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 | 市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8 | 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 加快三峡银岭、三峡物流园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进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基本实现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乡乡有寄递综合服务站、村村有综合服务网点。 | 打造1个以上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3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3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县。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00个以上,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仓储能力15万吨,打造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中心、鄂西南大型电商物流分拨中心。 | 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9 | 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 实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做到应改尽改。 | 对老旧农房和周边环境开展微改造,逐步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 | 统筹建立农村房屋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房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全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新建农房70%使用设计图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0 |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 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 | 开展污水治理的自然村占比达到35%,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1 |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 推动新建住房、新改厕先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厕所污粪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 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完善管护制度。加强改厕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以上,整村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村达到90个,按需新建公厕,行政村公厕专人管护100%。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2 |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 建设一批乡镇垃圾中转站和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村级垃圾收集点,推行符合村域特点的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处理方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 常态化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 生活垃圾转运至县乡两级处理的自然村达到90%,开展垃圾分类的自然村不低于50%,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5%。 | 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 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3 |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实现就近或异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引导与执法相结合,杜绝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直排。 | 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农膜回收率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 | 市畜牧兽医中心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4 | 提升乡村教育服务能力。 | 每个县市建设1个示范性教联体。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4%以上。20%县市区通过国家或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 | 县域范围内教联体建设全面推行。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40%县市区通过国家或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省卫健委年度考核要求。 | 全市纳入教联体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80%。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以上。60%县市区通过国家或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 | 市教育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5 | 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3家,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等地县级医院创成三级医院。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3张。 | 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4家,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等地县级医院创建三乙医院。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4张。 | 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5家,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等地县级医院创成三乙医院。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5张。 | 市卫健委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6 | 强化县城服务乡村能力。 | 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 | 推动平台、资源、服务下沉,增强县域服务“三农”的水平。 | 全市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 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 |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7 | 加强养老关爱服务设施建设。 | 支持建立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养老助残综合服务机构。在县级建立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体,农村建立老年互助照料中心。 | 支持农村福利院发展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乡镇建设养老机构。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 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60%,乡镇(街道)至少有 1 处养老综合服务机构,农村有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100%,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50%。 | 市民政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18 | 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 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康养等新业态,积极拓宽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路径,不断增加村集体收入。到2025年,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高于10万元的行政村占比95%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19 | 一体推进共同缔造和筑堡工程。 | 针对乡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项目,鼓励群众通过让地让利、投工投劳、出资出物等形式全面参与,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广泛发动群众共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打造全省共同缔造标杆。推深做实筑堡工程,加快推进组织聚合化、队伍专业化、响应高效化、服务场景化、应用数字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大力培育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力度,确保每个村拥有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把每个村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会组织中,让每个组织都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 | 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市筑堡办) | 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0 |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 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强化“领头雁”工程建设,抓好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少数”。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优化农村党员队伍,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 市委组织部 | 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1 |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弘扬屈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让求索精神创造人文价值。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清单制、家庭文明诚信档案等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2 | 强化资金保障。 | 市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支持乡村建设。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创新金融服务,建立财政、金融、产业“三位一体”联动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做强宜昌美丽乡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级投融资平台。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乡村建设领域贷款投放。创新乡村建设领域保险产品。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 市地方金融局、银保监宜昌分局、市财政局、人行宜昌中心支行 | 宜昌美丽乡村投资公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3 | 合理保障用地。 | 每年安排5%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腾挪空间支持乡村建设。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保障农旅融合、文旅融合等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4 | 强化人才支撑。 | 发挥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快培育乡村规划、乡村工匠、项目辅导员、产业顾问等农村实用人才和管理人员。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组织科技人才深入农业农村一线提供科技服务。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鼓励企业人才参与谋划乡村建设项目。 |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5 | 引导社会参与。 | 将乡村建设纳入区域协作、市直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 | 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6 | 压实工作责任。 | 成立市乡村建设行动指挥部统筹组织实施全市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年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实化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 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7 | 开展考核评价。 | 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以县为单元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乡村建设年度目标考核、计划制定的依据,提高乡村建设质量和实际效果。每半年开展一次拉练。 | 市委农办、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 |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
28 | 开展示范创建。 | 制定乡村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评定标准。合力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红色美丽村庄、水美乡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美丽乡村。增强乡村建设社会知名度。 |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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