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经省政府同意,下达你地2023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其中:提前下达 万元,本次下达 万元。以上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 “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分项目支出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干线公路小修保养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公路设施建设维护经费”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2140106公路养护”科目;“在营一、二、三级客运站运营补贴”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科目;“港航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2140122港口设施”科目,“航道、港口设施养护维护及水运行业发展补助”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2140123航道维护”科目。通过2023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收到文件后,及时与同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沟通衔接,将资金迅速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直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28号),本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作为与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对应安排的地方财政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请你地收到本指标发文后,及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的指标管理模块中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你地要配合同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有关要求和绩效目标表(附后),细化本地年度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分配表
3.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资金分配表
4.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表
5.2023年公路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分配表
6.2023年在营一、二、三级客运站运营补贴资金分配表
7.2023年港航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8.2023年普通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9.2023年在营一、二、三级客运站绩效目标表
10.2023年航道港口设施养护维护及水运行业发展补助绩效目标表
11.2023年港航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7月18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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