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4〕13号
省水利厅关于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的复函
潜江交投路发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对随文报送的《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近期,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向我厅报送了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函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位于潜江318国道大桥下游约110米,在对应堤防桩号荆左10+907、荆右9+460处跨越东荆河。拟建工程线路总长2671米,其中桥梁段长2099米,主桥长251米,桥跨布置为(35+81+135)米,东侧引桥长981.5米,西侧引桥长866.5米。
二、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结论意见及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拟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堤坡防护、堤顶道路恢复、近堤段桥墩桩基周边防渗防冲处理、岸坡防护、防汛道路、钢板桩灌浆处理、堤防安全监测等防洪补救措施,应严格按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该工程占用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后续如需对堤防、护岸等水利工程实施改扩建,涉及桥梁安全保护区的,桥梁施工和运行管理单位等须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应充分注意和防范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拟建工程涉及对水文测站的影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同意。
(五)为确保防洪安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省防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建设单位应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你单位应妥善处理好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
意见
湖北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报告审查意见
2023年11月2日,受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武汉中能华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武汉组织召开《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及潜江汉江管理分局、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潜江交投路发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湖北水总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和审查,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资料较齐全,影响分析范围合理,内容较全面,技术路线正确,评价结论基本合理,总体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拟建工程基本情况
拟建工程位于潜江市城区,起点位于潜阳西路与袁梅大道平交口,终点顺接周矶办事处潜江市城镇提升功能一期工程终点,距离潜江318国道大桥下游约110米。桥梁轴线对应堤防桩号为荆左10+907、荆右9+460。
拟建工程线路总长2671米,其中桥梁段长2099米,桥面宽38.0米~40.5米。主桥长251米,采用135米独塔斜拉桥,桥跨布置为(35+81+135)米;东侧引桥长981.5米,桥跨布置为(4×30+5×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44+75+44)米预应力砼连续箱梁+(3×30+5×35+2×(4×3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西侧引桥长866.5米,桥跨布置为(2×(4×35)+3×3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44+75+44)米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左幅(2×30+3×35+(5×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右幅(3×30+3×35+4×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主桥下部结构采用独塔结构,引桥下部结构采用双圆柱墩,基础均采用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跨堤处桥梁底部最低点高程分别为44.64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44.80米,与荆左堤、荆右堤堤顶最小净空高度分别为3.07米、3.25米。桥墩承台边缘距离荆左堤堤内、外脚最近距离分别为13.19米、2.16米,距离荆右堤堤内、外脚最近距离分别为13.36米、10.29米。
三、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工程河段河演分析的结论。河演分析表明,工程所在河段岸线相对稳定,河势总体稳定。
四、防洪评价计算
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计算表明:工程建设后阻水率小于5%,堤坡抗滑、抗渗稳定满足规范要求。
五、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分析的结论意见。该工程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防汛抢险、堤防安全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对防洪工程安全无明显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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