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犭虎亭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城区迎接湖北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三日
宜昌市城区迎接湖北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鄂语字〔2002〕5号)精神,切实抓好迎接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教育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推动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做好迎接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确保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顺利通过省二类城市(地级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力争我市早日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为构建实力宜昌、活力宜昌、魅力宜昌,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根据鄂语字〔2002〕5号文件规定,本次评估范围和重点是城区的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受评对象,对每个受评对象采取四个步骤进行评估,即:听取受评单位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组织人员座谈和实地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党政机关:定点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随机检查一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和一个区政府。
(二)学校:随机检查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普通中学、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一所高校。
(三)广播影视:定点检查宜昌三峡电视台。随机检查该电视台任一频道的一个新闻节目、一个专题节目、三条自制广告。
(四)新闻出版:定点检查三峡日报社,随机检查一家其他报社,抽看当年任意一期报纸。
(五)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随机检查一火车站或机场、长途汽车站、码头,一银行或邮局、医院,一影剧院或体育馆、博物馆、公园,一大型商场;随机检查街道名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各三处。
三、评估标准
依照《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对语言文字综合管理、制度建设、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三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总分值280分,合格标准为190分以上,其中综合管理不低于60分,各重点领域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7月)
1、召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语委)全体成员会议、城区迎接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对做好迎评工作进行动员布署。
2、城区各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进行宣传动员,要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联络员),制定迎评工作方案。
3、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评阶段(2007年8月)
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制定的迎评方案,逐条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2、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和评分依据,逐项自查,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语委办。
3、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督办整改阶段(2007年9月)
1、在城区夷陵广场等地组织第十个“推广普通话周”宣传活动。
2、市语委组织专班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抽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3、市语委在确认我市基本合格、具备接受评估条件,经市政府批准之后,向省语委申请评估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7年9月~10月)
市语委、城区各区政府对迎评工作进行复查,对不落实的事项督促落实。
(五)接受评估阶段(2007年11月)
接受省检查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普及普通话,规范汉字,迎接评估是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迎评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分级组织、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迎接评估工作。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有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迎评工作。本次迎接评估市直各单位由市直部门负责,其他单位由所在区政府负责。
(三)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市民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是做好迎接评估工作的前提,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组织机构
成立宜昌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迎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永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朝银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保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覃兆凡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德锋 市教育局局长
黄运炎 市人事局副调研员
项昌玲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刘均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军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望 蓉 市文化局副局长
高明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开德 市交通局副局长
龚 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仁贵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 刚 市建委总工程师
李秀华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任大立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刘小民 市城管局副局长
范长敏 三峡日报社副总编辑
万新灿 西陵区副区长
李桂菊 伍家岗区副区长
黄 华 点军区副区长
上官涛 犭虎亭区副区长
孟照发 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附件: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评分依据和职责分工一览表
主题词: 文化 语言 文字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宜昌军分区, 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 市检察院。部省在宜各单位。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0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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