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5-2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水务局拟订的《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6

 

 

 

 

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

区水务局

 

为了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切实解决我区渠系不畅的问题,提高农田水利抗灾保收能力,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依托《武汉市江夏区农村水利综合规划》开展,结合水利普查资料,采取渠系清淤、护砌及渠系建筑物配套等措施,用3年时间完成规模以上的港渠整治任务,建成港渠通畅、节水生态、配套完善、调度灵活的排灌港渠系统,夯实农业基础,增强我区农田水利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强化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及革命老区水利配套,推动农村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达到完成一条渠道整治,改善一片农田排灌条件,受益一方百姓的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下,根据《武汉市江夏区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港渠整治以骨干排灌泵站、水库(或大塘)、大中型涵闸等水利枢纽设施为起点,以点定线,以线带面,点、线、面连片推进,配套完善现有港渠建筑物为主,原则上不开挖新港渠。

(二)整合资金,多元投入

整合各级、各渠道水利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港渠整治,市级资金主要对1个流量以上的灌溉渠道、排灌结合渠道、3个流量以上的排水渠道的整治进行补助;区级资金主要用于与上级项目配套。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三)突出重点,注重生态

重点围绕美丽乡村、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产品基地、革命老区和“四化同步”示范区开展港渠整治,不得造成水土流失,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与项目区内同步实施的其他项目有机结合,做到项目建设不重不漏,协调推进,确保渠系衔接贯通。

(四)分类指导,加强管理

针对不同港渠特点采取不同整治措施,对于灌溉渠道整治,以清淤衬砌为主,常水位以上渠道迎水面采用生态护坡;对于灌排结合渠,根据过水流量等实际情况实施局部护砌;对于排水港道,以疏浚保通畅为主,不涉及渠道排水安全的不衬砌;制定验收办法,严格项目验收。

三、实施范围及建设任务

(一)实施范围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已纳入国家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的港渠,不纳入本次排灌港渠整治范围。本次我区排灌港渠整治范围的港渠共1388.1公里,其中纳入市级资金重点补助的规模以上港渠491.3公里(即1个流量以上的灌溉渠道239.6公里1个流量以上的排灌结合渠132公里3个流量以上的排水渠道119.7公里);其余纳入区级资金的规模下末级渠系896.8公里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市级分配我区规模以上的港渠整治任务为235公里,涉及全区纸坊、藏龙岛、梁子湖风景区、五里界、乌龙泉、郑店、山坡、安山、金口、法泗、舒安、湖泗、金水等13个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措

根据以上目标任务,按照相应补贴标准测算,2014年港渠整治需安排财政奖补资金7382.1万元(以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合规性审查批复资金为准)。其中市级专项补助资金4518.7万元,区级配套专项资金2863.4万元。

(三)资金管理

港渠整治资金实行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报账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报账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核定的总工程进度,及时调度资金,项目完工前,分批预拨80%的项目奖补资金,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拨付20%的项目奖补资金。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报账程序为: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项目监理审核工程量(附工程量明细清单),受益群众代表签字认可,项目法人签署意见,报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财政所对报账资料完整性进行复核,资料齐全拨付资金。

五、建设管理

港渠整治必须落实工程建设“五制”:一是项目法人制。由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二是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须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组织投标。三是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监理单位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四是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须与各参建单位分别签订勘测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控制。五是实行廉政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区人民政府督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认真抓好工程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项目部负责人和中标单位负责人签订《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廉洁合同》,增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建后管护

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要将整治后的农村排灌港渠作为管护重点,并纳入2014年度全区农村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及考核范围,按照有利于管理和运行、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的原则,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港渠产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遵循自愿原则,鼓励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排灌港渠管理,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村级自治管理的长效管护机制。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阶段(20141月—3月)

市级下达235公里港渠整治任务,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由区统一组织申报,负责编制实施方案,任务和工程规模逐一分解到相关街道(开发区)办事处,由区有关部门进行区级评审,报市级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通过后,由区发改委批复并报市水务局备案。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43月—9月)

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对照《武汉市农村排灌港渠清淤整治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五制”要求,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力量和工程机械对港渠进行整治。建立农村排灌港渠整治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管制度,并建立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施工过程中,各流域水利站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当年下达任务,当年完成受益。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49月—10月)

港渠整治工程完成后,参照水利部现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由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组织验收专班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会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验收小组,对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上报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区级验收合格后,区水务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申请市级验收。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顺利实施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成立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各有关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各地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具体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

由区水务局负责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前段时间工作,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要及时、不定期向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水务局上报信息,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典型经验以及遇到的突出问题。由区水务局通过专报或者其他形式报告区领导、区“三万”活动办公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

(三)加强技术指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港渠整治工作,区水务局责成各流域水利站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在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各项目法人单位(即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严格按照项目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督促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严格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四)强化工程督导

加强港渠整治工程建设检查。由区水务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港渠整治取得实效。实行工程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由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负责于每月上、中、下旬将相关信息上报区水务局,区级根据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上报及检查情况每月进行进度通报。

 

 

 

 

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程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肖少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长:康宏焱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晋军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责任副组长:雷寿文  区水务局局长

      员:许天际  区发改委副主任

    区监察局副局长

葛昌文  区农经办主任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传清  区水务局副局长

                朱柏林  纸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程宪明  五里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吴让忠  乌龙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郭春兴  郑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家兴  金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克勇  法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书忠  山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学军  安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方道敏  湖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长久  舒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傅大洪  金水办事处副主任

夏寒晖  藏龙岛办事处副主任

胡荣汉  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办公,李传清兼任主任,区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以及各街道水利管理站按其职能做好有关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水务局拟订的《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6

 

 

 

 

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

区水务局

 

为了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切实解决我区渠系不畅的问题,提高农田水利抗灾保收能力,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依托《武汉市江夏区农村水利综合规划》开展,结合水利普查资料,采取渠系清淤、护砌及渠系建筑物配套等措施,用3年时间完成规模以上的港渠整治任务,建成港渠通畅、节水生态、配套完善、调度灵活的排灌港渠系统,夯实农业基础,增强我区农田水利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强化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及革命老区水利配套,推动农村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达到完成一条渠道整治,改善一片农田排灌条件,受益一方百姓的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下,根据《武汉市江夏区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港渠整治以骨干排灌泵站、水库(或大塘)、大中型涵闸等水利枢纽设施为起点,以点定线,以线带面,点、线、面连片推进,配套完善现有港渠建筑物为主,原则上不开挖新港渠。

(二)整合资金,多元投入

整合各级、各渠道水利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港渠整治,市级资金主要对1个流量以上的灌溉渠道、排灌结合渠道、3个流量以上的排水渠道的整治进行补助;区级资金主要用于与上级项目配套。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三)突出重点,注重生态

重点围绕美丽乡村、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产品基地、革命老区和“四化同步”示范区开展港渠整治,不得造成水土流失,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与项目区内同步实施的其他项目有机结合,做到项目建设不重不漏,协调推进,确保渠系衔接贯通。

(四)分类指导,加强管理

针对不同港渠特点采取不同整治措施,对于灌溉渠道整治,以清淤衬砌为主,常水位以上渠道迎水面采用生态护坡;对于灌排结合渠,根据过水流量等实际情况实施局部护砌;对于排水港道,以疏浚保通畅为主,不涉及渠道排水安全的不衬砌;制定验收办法,严格项目验收。

三、实施范围及建设任务

(一)实施范围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已纳入国家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的港渠,不纳入本次排灌港渠整治范围。本次我区排灌港渠整治范围的港渠共1388.1公里,其中纳入市级资金重点补助的规模以上港渠491.3公里(即1个流量以上的灌溉渠道239.6公里1个流量以上的排灌结合渠132公里3个流量以上的排水渠道119.7公里);其余纳入区级资金的规模下末级渠系896.8公里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市级分配我区规模以上的港渠整治任务为235公里,涉及全区纸坊、藏龙岛、梁子湖风景区、五里界、乌龙泉、郑店、山坡、安山、金口、法泗、舒安、湖泗、金水等13个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措

根据以上目标任务,按照相应补贴标准测算,2014年港渠整治需安排财政奖补资金7382.1万元(以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合规性审查批复资金为准)。其中市级专项补助资金4518.7万元,区级配套专项资金2863.4万元。

(三)资金管理

港渠整治资金实行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报账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报账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核定的总工程进度,及时调度资金,项目完工前,分批预拨80%的项目奖补资金,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拨付20%的项目奖补资金。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报账程序为: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项目监理审核工程量(附工程量明细清单),受益群众代表签字认可,项目法人签署意见,报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财政所对报账资料完整性进行复核,资料齐全拨付资金。

五、建设管理

港渠整治必须落实工程建设“五制”:一是项目法人制。由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二是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须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组织投标。三是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监理单位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四是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须与各参建单位分别签订勘测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控制。五是实行廉政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区人民政府督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认真抓好工程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项目部负责人和中标单位负责人签订《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廉洁合同》,增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建后管护

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要将整治后的农村排灌港渠作为管护重点,并纳入2014年度全区农村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及考核范围,按照有利于管理和运行、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的原则,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港渠产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遵循自愿原则,鼓励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排灌港渠管理,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村级自治管理的长效管护机制。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阶段(20141月—3月)

市级下达235公里港渠整治任务,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由区统一组织申报,负责编制实施方案,任务和工程规模逐一分解到相关街道(开发区)办事处,由区有关部门进行区级评审,报市级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通过后,由区发改委批复并报市水务局备案。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43月—9月)

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对照《武汉市农村排灌港渠清淤整治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五制”要求,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力量和工程机械对港渠进行整治。建立农村排灌港渠整治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管制度,并建立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施工过程中,各流域水利站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当年下达任务,当年完成受益。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49月—10月)

港渠整治工程完成后,参照水利部现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由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组织验收专班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会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验收小组,对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上报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区级验收合格后,区水务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申请市级验收。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顺利实施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成立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各有关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各地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具体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

由区水务局负责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前段时间工作,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要及时、不定期向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水务局上报信息,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典型经验以及遇到的突出问题。由区水务局通过专报或者其他形式报告区领导、区“三万”活动办公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

(三)加强技术指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港渠整治工作,区水务局责成各流域水利站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在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各项目法人单位(即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严格按照项目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督促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严格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四)强化工程督导

加强港渠整治工程建设检查。由区水务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港渠整治取得实效。实行工程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由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负责于每月上、中、下旬将相关信息上报区水务局,区级根据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上报及检查情况每月进行进度通报。

 

 

 

 

江夏区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程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肖少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长:康宏焱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晋军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责任副组长:雷寿文  区水务局局长

      员:许天际  区发改委副主任

    区监察局副局长

葛昌文  区农经办主任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传清  区水务局副局长

                朱柏林  纸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程宪明  五里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吴让忠  乌龙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郭春兴  郑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家兴  金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克勇  法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书忠  山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学军  安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方道敏  湖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长久  舒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傅大洪  金水办事处副主任

夏寒晖  藏龙岛办事处副主任

胡荣汉  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办公,李传清兼任主任,区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以及各街道水利管理站按其职能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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